2006年12月1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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猎艳者反被猎财
徐步文

  9月14日上午,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接到蔡某报案:昨夜11时45分许,他被一女子勾引至某宾馆409房,遭麻醉抢劫,被抢劫金项链1条计价9000元,摩托罗拉手机1只,人民币1000元及欧元、越南币等,共计损失12000余元。
  据蔡某说:9月12日夜,他到西街某歌舞厅休闲娱乐,一位女青年与他闲聊。分手时,女子向他要了手机号码。第二天晚上10时许,那女子来电约他到中山路吃夜宵。在吃完夜宵后,女子提出到宾馆开个房间。进了宾馆房间以后,女子热情地把一块口香糖递给他。吃了口香糖后,他很快就不知道以后发生什么事了。等他醒来时,手机、项链和钱包均不见了。据称,这女子身高155厘米左右,皮肤较白,长发染黄,下额有青春痘,会吸烟。
  当天,办案民警发现,9月6日夜永康市一家宾馆也发生过同类案件,受害人朱某被抢手机一只,现金3700元,及戒指、项链等,共计损失21200元。嫌疑人为28岁左右,约1.6米高的女子,其长发染成黄色、外地口音。
  警方将两起案件并案后,分析认为,可能有男性搭档合伙作案。侦查人员遂对可疑女子的手机通话单展开调查。当调查到单某时,他却刻意回避,难道他是可疑女子的同伙?
  正当办案民警准备正面接触单某时,9月16日早上,单某却主动到派出所陈述了情况。原来他也是受害者:9月8日晚上,他在某蛋糕店吃点心时,一名自称叫“李萍”的年轻女子主动过来和他搭话,聊了一会儿后,“李萍”要了他的电话号码。之后几天两人多次约会聊天,11日晚到某宾馆开了房间,“李萍”给他一块巧克力,单某因不喜欢吃巧克力就偷偷地把它吐掉,后单某有事离开了宾馆。两天后,又开宾馆,这次在“李萍”的柔情开导下,单某终于吃下了巧克力,结果可想而知。案发后,单某觉得此事窝囊就一直没有报案。
  宾馆的登记信息是:李萍,1985年8月18日出生,云南昆明人。但警方发现云南昆明根本没有这个“李萍”。
  民警继续调查,发现“李萍”与贵州人万林峰于9月6日16时38分入住永康市某招待所,9月7日14时07分离开。而且,朱某就是当夜遭到麻醉抢劫的。
  警方反复分析研判万林峰的住宿记录发现,8月27日万林峰入住东阳吴宁站前旅馆,同住人为杜虹(女,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人)。
  经查,杜虹于2002年12月3日因吸毒被当地警方强制戒毒;2003年9月1日因盗窃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判刑,2004年2月3日刑满释放。经反复查证确认:“李萍”就是杜虹,与万林峰结伙作案。
  9月17日晚上6时20分,万林峰的名字出现在义乌迎春楼旅馆。刑侦中队5名民警快速赶到,将犯罪嫌疑人万林峰、杜虹成功抓获,缴获作案用的巧克力、口香糖、药品等物。经审查,杜虹、万林峰交代了9月6日、13日分别在永康、东阳麻醉抢劫的犯罪事实,及今年8月在东阳某宾馆作案两次的经过。
  近日,因涉嫌抢劫、销赃罪,杜虹、万林峰被批准逮捕。
  案件虽告破,但办案民警有忠告:俗话说,苍蝇不盯无缝的鸡蛋,本案中这些男性受害人在和杜虹的交往中都抱有猎艳的想法,只是他们没有想到,真正成为猎物的是他们自己。其实要避免这种侵害也很容易,那就是洁身自好。